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参照《青岛科技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中德工程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原则
(一)推免招生是研究生招生“分类选拔、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免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精准服务国家战略、有力支撑教育强国建设为导向,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录取,着力选拔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二)推免工作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畅通咨询申诉和监督举报渠道,推进高质量发展。
(三)本方案所称“免试”是指符合推免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学校遴选推荐,可免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招生单位复试环节;“推荐”是指学校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综合评价和择优选拔,并向招生单位推荐的过程。
(四)推免工作坚持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构建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选拔机制,建立以综合测评成绩为核心,兼顾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思想品德的综合评价体系。强化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注重学生一贯表现。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各办公室负责人、教学督导员、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202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
领导小组:王芳、曲绍瑜、王莉莉、刘晓
工作小组:王莉莉、曲绍瑜、张晓石、李硕、魏嫣然、路海、杜娟、孙静
三、推荐指标分配
学院总推荐名额为13名,名额按照各专业人数比例分配,具体如下: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5名,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8名。
四、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1.申请推免的学生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中德工程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出国后回国复学的学生)。
2.凡休学、在德延长学习交流时间或出国攻读学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综合推免条件与要求
1.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2.依据《青岛科技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修订)》,学生前3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40%。
3.外语成绩较好,且须提供对应外语等级证明材料。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①英语水平标准: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62分(含)以上(报名研究生支教团学生可放宽至426分),或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6分(含)以上;雅思5.5 分(含) 以上,或托福 60 分(含) 以上;
②其他语种及对应外语水平考试认定标准:国家大学德语四级考试成绩在65分(含)以上,或国家大学德语六级考试成绩在60分(含)以上;德语德福考试12分(含)以上,或持有欧标A2 级及以上德语证书(4项全部通过);大学俄语四级成绩65 分(含)以上或大学俄语六级成绩 60 分(含)以上,或持有对外俄语 B1及以上证书; 日语四级成绩 65 分(含) 以上或大学日语六级成绩 60 分(含)以上,或日本语能力考试(JLPT)N3 级 100 分及以上水平,或日本语能力考试(JLPT)N2 级 90 分及以上水平。
4.身体健康,大学体育课程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和体育实践课(健康跑)达到本科教学要求,体检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5.参与遴选的学生应主动报备有可能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直系亲属或直接关系人,并声明回避关系,否则取消参与遴选的资格。
五、遴选办法
1.学生前3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以百分制计算)是遴选排名的主要依据。综合测评评价依据具体见《青岛科技大学中德工程学院2023级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2.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主要考查学生现实表现,考核不通过者不予推荐。
3.有与学业相关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和高水平竞赛获奖等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其中:①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原则上应为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学术期刊(限《青岛科技大学工作业绩评价办法(理工类)》认定范围的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发表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为第一、二作者)的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认定范围。各项成果均需以青岛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②高水平竞赛奖项原则上应为学生本科阶段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团队前2成员)参加的与学科专业的国内外权威竞赛,并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权威竞赛限纳入《2024年度青岛科技大学学科竞赛认定目录》竞赛)。
六、遴选推荐程序
(一)学生申请
1.学院公示推免实施细则后,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报名。
2.放弃推荐资格的学生须本人自行书写《放弃推荐资格的声明》,声明中应说明放弃的原因,本人签名并按右手食指指印确认。
3.申请材料要求
(1)符合条件申请推荐的学生需按时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包括:《青岛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稿及纸质稿)、经辅导员及两名主要业务课主讲教师推荐的《青岛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任课教师(辅导员)推荐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PDF版及纸质版)、外语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科研创新成果证明材料、参赛获奖证明材料等。本人应提交的获奖证书、证明等材料务必详尽,且必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查验。
(2)本人填写提交《推免生诚信承诺书》(PDF版及纸质版)和相关信息汇总表。
(3)主动报备声明回避关系,提交《回避关系(学生)》。
(二)审核与评审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申请人材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安排专人进行审核材料复核,根据学校下达指标和学生本人意见开展评审,初步确定推荐名单。
(三)公示
1.学院将初步审定的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3日。公示期满,结合公示情况,确定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并将名单与思想道德考核意见一并报送教务处。
2.对公示有异议的,需申请人本人实名于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复议申请,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四)学校审核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的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报批;通过省招考院审核的学生尽快在研招网上填写个人情况和志愿。
七、管理与监督
(一)学院推免工作接受学校监督与管理,推荐工作的实施细则及拟推荐名单等重要事项均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真研究,集体决策。
(二)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对遴选程序、遴选标准或遴选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议,复议程序如下:
1.申请人本人实名提出书面复议申请,交至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对遴选结果有异议的复议申请中应包括:申请复议的结果、具体事实和涉事人员。对遴选程序和遴选标准有异议的复议申请,应于学院公布实施细则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内容应包括:申请复议的相关程序、标准,复议人认为合理的程序、标准及相关说明。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在收到书面复议申请后立即展开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听取申请人所在专业的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等人意见,询问其他参评学生等,必要时需要录音或做文字记录。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在进行完前期调查后,由小组成员召开专门会议,对复议情况作出处理意见。
4.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会议内容以会议纪要形式保存,并依据会议纪要将处理意见反馈给申请人。
(三)对在申请推荐过程中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除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外,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四)对在当年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关系人参加申请推免,且未主动申请回避的工作人员,如发生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五)联系人:张晓石老师 联系电话:83155761
材料提交地点:411办公室
八、其他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德工程学院
2026年9月4日